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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東縣崎峰國民小學

校園公告

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重點及相關宣導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t('FEZ002') }} 教導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1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36713號函辦理。
二、112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施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擴大適用學校類型及將教師、職員、公友、學生定義提升至本法位階。
(二)校長與教職員工性與性別有關專業倫理納入性平法規規範。
(三)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及提供學生保護與協助措施。
(四)精進學校與主管機關調查處理機制,避免權勢不對等關係影響。
(五)強化主管機關對學校提供諮詢輔導與適法監督。
(六)當事人得請求懲罰性賠償金。
三、為維護懷孕學生受教之權益,請學校依據「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要點」,不僅提供學生學生彈性辦理請假、處理成績考核、保留入學資格、延長修業或申請休學年限等,並應整合校內外資源,視學生需要,提供經費,安排課程時間等措施,予以多元適應之教育方案,協助完成學制內課程。
四、近來屢有因黃牛票衍生之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或兒少性剝削事件,請學校將此議題融入相關防治教育中,並向學生加強宣導適當的申訴管道及保護自我的方式。
五、台灣展翅協會製作「防制數位性暴力及兒少性剝削系列宣導影片」,請學校多加宣導,得適時於校內課程教學或活動融入運用。
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111學年度研發數位/網路性別暴力、突破父權文化(如無性別歧視的文化禮俗儀典、女性培力及賦權)、尊重多元性別(LGBTI)/多元家庭型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納入男學生議題)、認識CEDAW國際公約、各領域/科別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與教學等議題融入課程教學教案示例,已公告在該中心網站之「教案專區」,請各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參考運用。
七、請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重視「性別化創新」(Gendered Innovations,GI)。「性別化創新」是「性別化的科技創新」的縮寫,也是國際上性別與科技研究領域的最新發展,其核心意涵為「利用性別分析達到科技的創新發展」。請學校運用「性別化創新」、「GisT性別.科技」及「科科性別臉書專業」等相關網站並融入相關課程教學。
八、有關體罰案件,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學校端知悉疑有體罰案件,應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辦理通報。
(二)依教育部112年7月31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66774號函,有關「學校對於教師同時涉及體罰、霸凌或性平事件之相關會議及調查之疑義」一節,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應予綜整審議,針對教師之行為侵害或影響學生受教權之程度予以適法之評價並決議最終處置函報教育主管機關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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